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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对化肥恢复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由今年9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和进口的化肥,统一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原有的增值税免税和先征后返政策相应停止执行。同时,此次税改依然保留了有机类肥料国内生产销售的增值税免税优惠政策。